案情描述
甲盗窃他人财物,被公安机关抓获,讯问期间,甲向警察表示自己家中还有一岁大的女儿,自己一人在照顾,如果不让甲回家,女儿无人看管,可能会出危险,公安机关认为甲是为了脱罪逃走用的托词,未予理会。甲苦苦哀求,三天后,警察到甲家中,果然发现一女童,但是由于三天无人照管已经死亡。
案例分析
本案中,甲可以申请取保候审,甲的情况适用第三种情形: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但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法律用的是可以而非应当,所以,是否决定取保候审,取决于公安机关。
如果本案中,甲申请取保候审,可以采用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方式。